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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提现管理
发布时间: 2017-12-07  来源:

部门名称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事项名称

个人账户提现管理

服务对象

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办理依据

1.《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2.《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医保退休后出境定居或离境回国

办理程序

1.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携有关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二级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广州市医疗保险二级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经过审核,向社保卡服务银行发送提现信息。

所需材料

护照或《离境定居证明》或《前往港澳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收取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备注

参保人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等)发生变更的,须先行到社保经办机构及社保卡(医保卡)银行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手续。

联系方式

020-12345

受理部门

广州市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受理地点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受理时间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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