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局文件 | |
穗人发〔2008〕13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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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人发〔2008〕2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邓骥,联系电话:83551200)
主题词:人事 专业技术资格 药学△ 考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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