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43号)相关规定,对注销保证金专户的建筑施工企业拟在局外网予以公示30天,公示期内我局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的,将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同意其注销专户。2018年2月-2018年3月,我局公示了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工资保证金专户注销的相关内容,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见附件)。 特此说明。
监督支队 (联系人:王军兵,联系电话:83305729) 附件1: 2018年2月-3月公示的部分企业工资保证金专户注销反馈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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