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事项名称 |
技师、高级技师及新职业(工种)报名 |
办事对象 |
个人 |
办理依据 |
1、关于开展广州市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6〕262号)
2、关于印发《2010广州市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鉴定工作指引》的通知(穗人社职鉴函〔2010〕1号) |
办理条件 |
符合技师、高级技师、新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报考条件的人员。 |
办理程序 |
1、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由技师鉴定考点报考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考试。
2、程序:①报考平台录入报考信息②资格审查③考核 ④成绩报送⑤成绩审核 ⑥出证。 |
所需材料 |
1、填写《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1份;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职业的高级工证/技师证及复印件;
4、学历证及复印件; 5、工龄证件(证明)及复印件; 6、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复印件(特殊工种); 7、驾驶证及复印件、三十万公里安全行车证明(汽车驾驶员); 8、大一寸黑白免冠光面无花边近照6张。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3819965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华南路148号劳动就业大厦9楼考核部 |
手工办理方式 |
受理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受理地点 |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资料转递途径 |
考生将个人报考资料交相应考点初审后,交鉴定中心审核 |
办理期限 |
具体期限需根据报考单位配合的情况而定。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参照《关于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8】132号),技师600元/人,高级技师700元/人。 |
网上办理方式 |
系统名称 |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链接地址 |
http://gzjn.gzlm.net/ |
资料转递途径 |
暂未具备条件提供 |
办理期限 |
具体期限需根据报考单位配合的情况而定 |
备注 |
领件须知 经预审符合报考资格的,自行打印《报到通知》,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培训单位报到。
监督电话:87656283 833183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