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事项名称
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定项目证明书打印
服务对象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7〕4号)
2.《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定项目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2号)
3.《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号公告)
4.《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令〔2015〕123号)
办理条件
已申办门诊特定项目的参保人,遗失《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项目证明书》需补办的。
办理程序
已申办门诊特定项目的参保人,在待遇有效期内遗失《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项目证明书》需补办的,凭本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到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补打印手续。
所需材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
2.如为委托代办(个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书原件。
备注:
1.收取材料为A4规格;
2.委托书样式请到广州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3.需复印的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及身份证为正反面复印。
联系方式
020-12345
受理部门
广州市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受理地点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受理时间
资料转递途径
具体见办理程序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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