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
事项名称 |
省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支付审核 |
服务对象 |
广州市外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
办理依据 |
1.《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38号) |
2.《广东省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协议》 |
办理条件 |
对由省平台每月清分推送的《广东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清分表》及《广东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清分明细表》进行审核 |
办理程序 |
1.广州市医保各二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分工每月对应受理省平台清分推送的《广东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清分表》及《广东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清分明细表》。 |
2.广州市医保各二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对受理的月结报表按要求进行审核。 |
所需材料 |
《广东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清分表》 |
《广东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清分明细表》 |
联系方式 |
020-12345 |
受理部门 |
广州市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
受理地点 |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
受理时间 |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
办理期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