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机关工勤人员技能岗位聘用审批
服务对象
市直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
办理依据
穗人发〔2008〕157号
办理条件
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技术工岗位专职从事该工种技术工作的人员
办理程序
1、工勤人员向单位申请;2、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机关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聘用名册表》、《广州市机关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聘用申报表》,主管部门审核;3、用人单位将工资变动材料、《广州市机关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聘用名册表》、相关证书复印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所需材料
见办理程序
联系方式
020-83126020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点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府前路1号4号楼3楼 )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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